近日,市民陳先生反映,兩年多前在惠州購房時,曾向銀行貸款40萬,現每月正常還貸,但卻一直沒拿到貸款合同。該銀行深圳寶中支行表示,目前已應客戶要求,以加蓋公章的合同復印件快遞寄送給客戶。
市民反映貸款后沒拿到合同
據陳先生介紹,2014年初,出于投資考慮曾在惠州某樓盤購買了套房,大小在120平左右,當時購買該樓盤的人不少,是開發(fā)商一起給購房的客戶辦理的貸款,自己貸了40萬,還記得當時是一批人在該支行二樓簽的合同。
不過,陳先生稱,當時在支行二樓簽完合同后銀行要拿回去蓋章,未當場拿到合同,之后也未拿到合同,直至現在。期間還貸等一切正常,目前每月要還兩三千,但卻一直沒有合同,覺得非常不便。貸款合同當事方至少要各執(zhí)一份,為何陳先生稱沒有?是何原因?
寶中支行:
已應要求快遞合同復印件 會加強管理
該銀行深圳寶中支行表示,陳先生2014年1月申請了一筆金額為人民幣40萬元的住房按揭貸款,抵押物為大亞灣某小區(qū)一房屋,該小區(qū)開發(fā)商當時提供的階段性擔保責任,據查,此筆貸款的經辦客戶經理當時放款后通過開發(fā)商給過客戶借款合同,后經辦客戶經理調崗后,由支行客戶經理郭某(現已離職)處理貸后的服務工作,今年內客戶來過行里要求要一份貸款合同,當時客戶經理郭某未辦妥就已離職,又換客戶經理萬某跟蹤,因此遭到客戶投訴。
寶中支行表示,支行行長于16日晚電話聯(lián)系安撫客戶,商量解決辦法,今天已應客戶要求以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快遞給客戶。綜上,由于經辦客戶經理調、離職原因,造成了與客戶溝通信息不對稱、維護及服務上不夠協(xié)調,今后會加強管理,本著服務客戶為中心,更好的服務于客戶。